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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和理的温暖传播法治精神
  发布时间:2016-12-30 10:24:26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本文作者为弋江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黄青。2016年,其历时两年写成的长篇小说《花开的声音》出版。书中,黄青将自己多年来的基层调解、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心得和工作方法通过小说表现出来,书中写到的基层调解的一些创新之举,对更好地开展基层调解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是黄青在安徽省人民陪审员培训会议上代表芜湖所做的发言。

各位领导、人民陪审员,大家好。

我叫黄青,来自芜湖市弋江区。在弋江区马塘街道洪桥社区担任党委书记多年,现在担任弋江区马塘街道五里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党组织书记。2013年被芜湖市弋江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现在我就担任人民陪审员后学习、工作的体会,向大家作一汇报。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制修养

我所在的社区是大型安置小区,居民来自全市不同的地方:有城市居民、失地农民和企业下岗职工,他们由于生活习惯的不同、文化背景的差异,住在一起容易引发矛盾,矛盾调解也就成了社区主要工作之一。邻里之间、楼上下之间由于乱扔杂物、制造噪音而影响别人休息等小事常常引发矛盾;家庭纠纷如对老人的赡养,夫妻之间的矛盾也需要社区上门调解。自从担任人民陪审员以后,通过弋江区人民法院的培训和自学,我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继承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进行了系统地学习,认识上有了很多提高。在社区矛盾调解中,我能够自觉的按照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

依照法律规定来做调解工作,我感到心里特别有底气、也很踏实。在具体工作中,还为居民解释法律条款,进行普法的宣传,使居民更加清楚自己的行为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做。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

二、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庭审合议

在庭审中,我深知自己人民陪审员的身份角色。我有意识地用自己独特的视角、用情理来思考被告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成因。积极主动和主审法官沟通,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如在陪审一件经济纠纷案件中,我发现被告将原告出具的还款收据以及银行转账凭据累加作为还款证据,多报了还款金额。我注意到了这一情况,和主审法官进行沟通。主审法官也意识到这一情况,后要求被告将证据进行梳理,还款收据后面如果是非现金支付的,必须提供银行转账凭据,这样把还款证据进行了整理,银行转账款项只作为收据的支付凭证,还原了事实真相;还有一起交通肇事案庭审,被告驾驶水泥搅拌车超载超速导致人员死亡,由于被告在庭审中缺乏沟通能力,自己也不善于表达,主审法官在案件合议时,认为可以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也可以判缓刑。恰巧这名被告就住在我们社区,我对他家情况有所了解:父母年事已高,妻子无工作,小孩刚刚上学,如果他被判实刑被关了进去,这一年,他一家人的生活将陷入无法想象的状态,有可能造成分崩离析的局面。我将他家的情况向主审法官作了汇报,同时根据被告人认罪态度以及被告人所在的单位已经积极赔偿了死者家属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等从轻的处罚情节建议判处缓刑。合议庭最后采纳了我的意见判了缓刑,从而挽救了一个家庭。

近年来,弋江区人民法院针对物业费收缴案件较多,动员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积极和物业公司、业主沟通,最终大多数业主和物业很快达成一致,缴纳了物业费,有效化解了物业纠纷矛盾。我作为人民陪审员,同时也是社区工作者,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多次协助驻院陪审员陈为一到南瑞新城、江城国际等社区,和物业、业主沟通,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减少了诉讼案件,节约了法院审判资源。

三、结合庭审工作,宣传法治精神

我自小就有一个理想,就是希望自己能从事法律工作。进入社会后虽然没能如愿,但对于法律一直有一种崇尚、敬畏和热爱。我深知一个单位、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规矩,没有制度,没有秩序就会混乱。法律就是调整我们各种关系的武器,我们所有的人都要在法律的规则下开展活动,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也是平常人做人做事的最后一道防线。我还认为,法律除了威严,还有温情。他在惩治罪恶的同时,也在保护着正义、善良和大众的公序良俗,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我将庭审看得很严肃、很神圣。每次当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听到一声“现在开庭”时,我感觉特别神圣。感受到正在和法官一道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参与庭审和合议,对于自己关注的案件,庭审判决后,我还写出自己的思考。如:参与庭审一件入室盗窃案件,我写了一篇题为《对入室盗窃案件的思考》文章,认为入室盗窃案件很容易引发成恶性案件,我在文章中除了呼吁公安对类似犯罪加强打击力度之外,提出了作为小区管理者的物业、社区需要做的事情:结合被告在凌晨某个特定时段作案,提示小区管理者在这个脆弱的时间段加强安保;社区在小区内要广泛地宣传,要有自曝家丑的勇气,让更多的居民知道,这些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随时可能殃及到自己;还有参加青少年犯罪庭审,我提出社会、家庭和社区如何联动,可以利用暑期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邀请法官、专家来社区开讲座,开展普法教育;等等。这些文章常常被法院网、报纸刊发,起到一定的积极意义。

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这些知识给我的工作带来了新的动力;同时,参加庭审、案件评议、合议,增加了我的社会责任感。今后,我将在法官的指导下,虚心向其他人民陪审员学习,多参与、多思考、多宣传,尽自己微薄之力,践行陪审职责,传播法治精神。

以上就是我的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