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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院相互配合,顺利返还设备
作者:潘俊  发布时间:2019-12-03 16:50:44 打印 字号: | |

弋江区内的某公司在江苏江阴某公司租赁一大型设备。租赁期满后,涉案公司未按期支付租金,也未将设备返还给江苏江阴某公司,且在法院判决其返还设备、给付租金后,仍然拒不履行。江阴某公司遂向江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江阴法院考虑到设备较大,搬离至少需要2天时间,且在弋江区内,便主动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希望该院执行局予以协助配合,将上述设备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弋江区法院积极配合江阴法院执行,利用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这两天周末休息时间,该院执行干警协助江阴法院顺利将上述涉案设备返还给了申请执行人。

自从周强院长提出解决执行难的方针后,全国各级法院之间的联动越来越密切,大大加强全国法院的执行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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