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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03民初304号芜湖湖建建设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16:30:59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3民初304号

芜湖湖建建设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芜湖文发建材经营部(普通合伙)与被告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芜湖湖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一、判令被告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300万元,并按LPR利率支付自2019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二、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暂合计:3,342,395.82元。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5月5日10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你方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周冉

联系电话:0553-4817126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