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3民初276号
王世发:
我院受理原告王省辉诉被告王世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一、被告偿还借款人民币本金壹拾万元整。 二、被告按年利率12%以九整年计应付利息壹拾万捌仟元整(利息计算从2013年6月8日开始到诉讼时间止)。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联系人:鲍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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