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3民初689号
安徽刚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李伟峰诉被告安徽刚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一、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土石方工程合同》保证金10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5月5日15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 七日
联系人:任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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