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3)皖0203民初1243号陈旭东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17:04:28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3民初1243号

陈旭东

我院受理原告杨诚诉被告陈旭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

1、判令被告偿还12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5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鲍淳

联系电话:0553-4832202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