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3民初2275号
陈云:
原告刘晓慧与被告陈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刘晓慧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4340元,于裁定生效后全额退还原告 。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03民初227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联系人:唐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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