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3)皖0203民初5600号王徐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9 17:57:03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3民初5600号

王徐:

我院受理原告李海霞诉被告王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欠条所欠款11670元人民币。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1月17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鲍淳

联系电话:0553-4832202


 
责任编辑:研究室